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我國經濟活動中備受矚目的現實問題,雖然近年來隨著政府支持態度的轉變和金融市場的開放,該問題有了一定的緩解,但是中小企業尤其是一些剛剛起步的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往往處于劣勢地位,因此在融資時不得不滿足一些苛刻的條件。所以,中小企業應考慮融資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下通過幾個案例簡要列出常見的融資法律風險:
問題一:民間融資的刑事風險
案例1:
2012年1月19日,就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吳英案二審作出判決、維持死刑原判的第二天,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一起同樣因民間集資引發的刑事案件作出了相似的判決——以“集資詐騙罪”,二審判處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杰死刑。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維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曾成杰執行死刑。
律師點評:
所謂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從這個概念中,我們不難確定,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方面需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方面需要行為人實施了詐騙方法及存在非法集資行為,并且達到了數額較大的追訴標準。而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的手段;“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既包括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也包括雖經批準,但經撤銷后仍繼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的行為。
對于中小企業而言,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數額只要達到10萬元以上,就會引發集資詐騙罪的法律風險。企業將被判處罰金,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可能被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數額在250萬元以上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會被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中小企業在民間融資過程中還容易觸發的刑事法律風險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所以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如果向不特定多數的社會公眾進行民間融資,就容易觸發刑事責任,一定要慎之又慎。
問題二:應小心民間高利貸
案例2:
2012年4月19日,許某與云南某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一份,約定云南某生態公司向許某借款35000000元;借款期限2個月;借款月利率為2%;另由深圳某資產管理公司提供保證擔保,擔保費為每月3%。借款期間屆滿后,云南某公司沒有按時足額償還欠款,許某多次找云南某公司要求償還未果,擔保人深圳某資產管理公司歸還了欠款。此后深圳某資產管理公司將云南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償還欠款和支付擔保費,并對云南某公司所建設的房屋進行了查封。云南某公司抗辯稱擔保費其實就是利息,但法院沒有采納這一抗辯意見。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深圳某資產管理公司依據三方合同的約定,已經履行完畢擔保責任,借款人云南某公司應償還深圳某資產管理公司所支付的本息及支付擔保費,共計伍仟多萬元;雖然深圳某資產管理公司收取固定比例的擔保費,但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應為合法有效;而云南某公司抗辯稱擔保費其實就是利息,由于沒有證據表明許某與深圳某資產管理公司之間具有關聯性,因此對擔保費就是利息的觀點不予采納。
律師點評:
中小企業從正規的銀行渠道融資確實比較困難,因此轉向高利貸,為了獲得資金,就算是最苛刻的條件也只能接受,最終付出高額的利息和擔保費等融資成本,反而加重了自己的經濟負擔,并因此而導致經營困難。因此,中小企業在通過民間高利貸的方式融資時,需充分評估自身的償還能力,也要仔細閱讀和理解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特別是違約責任的約定,之后再作出借款的決定。
問題三:企業互借屬違法
案例3:
2010年,奧杰五金公司因需要資金周轉,遂向盛州公司借款200萬元,而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愿意當共同借款人,約定一個月后歸還。盛州公司通過銀行將200萬元轉賬到盛州公司賬戶。可到期后,奧杰五金公司卻因種種原因推脫不還。而且,2011年5月時,奧杰五金公司的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給了第三人,并變更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討還欠款, 2011年9月,盛州公司將奧杰五金公司及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兩者共同承擔200萬元的還款責任,并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標準支付逾期利息10萬元。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雖然李某是作為共同借款人,但由于款項涉及的是奧杰五金公司與盛州公司之間的借款,而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因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借款人取得出借人的資金無法律依據,應予返還,故被告應返還原告200萬元,但利息不予支持。
律師點評:
根據最高院有關企業之間借貸的司法解釋精神,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違反有關企業之間不得拆借的金融法規,合同無效。而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的返還范圍僅限于借款本金,不應包括利息、逾期還款的利息或利息損失,故對原告要求被告承擔逾期還款利息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有鑒于此,律師提醒廣大有剩余資金的企業,不能通過這種方式使用自身的閑置資金,否則不但得不到利息,反而可能由于借款人完全沒有經濟實力,而面臨本金都得不到償還的后果。
作者:廣東都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李中亮